据新华社消息,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一份针对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30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信产部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昨天成立,该中心将在3月到4月期间对垃圾电子邮件进行集中治理。
该发言人昨天介绍说,新的《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同时,在发送包含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时,发件方必须在电子邮件标题前注明“广告”或“AD”字样。同时,新的服务管理办法还对提供电子邮件服务实行了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管理,规定了电子邮件服务器IP地址登记制度,要求提供邮件服务的运营商必须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建设服务系统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据信产部发言人披露,一项名为“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的垃圾邮件专项治理工程同时启动。
电子邮件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项基础服务,目前已成为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最广泛的应用之一,而此前由于没有采取行政许可管理的方式,邮件运营商在国内非常普遍。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后,能预见到的最直接的结果便是整个邮件运营商团队的彻底洗牌。
影响1:“根治”垃圾邮件尚需时日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网民已达到1.11亿,网民每周平均收到垃圾邮件16.8封,所收邮件六成以上是垃圾邮件,造成了大量网络资源的浪费,并为大量病毒的迅速传播提供了温床。
“《办法》里提出要打击垃圾邮件的原因在于‘垃圾邮件浪费了大量的网络资源,同时是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国内某门户网站高层昨天对记者抱怨说,“但事实上《办法》里提出的治理办法更多地是针对包含广告邮件的。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大部分用户对于类似EDM的邮件直投广告内容并不是想象中那样反感,甚至这些信息某些时候还可以成为对他们有用的信息。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子邮件服务的重视是件好事,就像是短信服务一样,用户的知情权必须得到尊重。我想《办法》中规定在广告邮件的标题中加上相关字样的出发点,也是在力求营造一个健康而透明的互联网环境,更重要的是,其中所体现出来的立法精神,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但真正要有效地根治垃圾邮件,可能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指望一次专项治理或者一个法规的出台就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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